税务总局一官员获刑13年 因收受黄光裕百万贿赂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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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人民网、新华社报道, 46岁的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原处长孙海渟,因涉嫌收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黄光裕百万贿赂,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记者3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孙海渟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统一协调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的职务便利,通过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四大队副大队长靳红利(另案处理)的安排,私下与黄光裕见面,接受其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为此,孙海渟非法收受黄光裕10张银行卡,共计100万元。

法院认为,孙海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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