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4日电 (记者 吕福明) 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4日表示,目前,已向烟台开发区管委正式报告,确定按照国家法规标准和要求,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关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正在落实中。
《经济参考报》4日报道说“烟台富士康拒为8万员工缴公积金”,年避交公积金资金近2亿元,引发社会关注。
烟台开发区管委会对此解释说,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应该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基数的10%-24%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各承担50%。
2007年以来,烟台开发区多次与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沟通,要求按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考虑到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已投资15亿美元,建设了可容纳10名万职工的宿舍,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同时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的重大影响,所以2009年没有采取行政措施。
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4日表示,目前,已向烟台开发区管委正式报告,确定按照国家法规标准和要求,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关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正在落实中。
富士康科技(烟台)工业园总投资30亿美元,现已完成投资14亿美元,由台湾鸿海集团独资兴办,2004年3月投产,职工8万人,是山东省产出规模最大的外资企业,也是近年来鸿海集团在大陆唯一扩张产能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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