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华
本报讯昨天是“世界环境日”,而从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施行。昨天,环保部举行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呼吁全社会规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2008年,中国电视机产量为9015万台、冰箱4600万台、洗衣机3900万台、空调6850万台、电脑13800万台、移动电话6亿部。据估算,目前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然而,在我国一些地区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随意排放废气、废渣、废液,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为解决上述问题,同时更好地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铜、铝、铁、塑料等宝贵资源,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责任编辑: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