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期间赌球被严打 今年侦破网络赌球2720起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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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孔璞)昨天下午,公安部通报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并表示在世界杯期间,公安机关将对赌球活动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措施,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顾坚介绍:截至6月12日,各地公安机关已侦破网络赌博刑事案件740余起,刑拘、批捕累计3600余人;查处相关治安案件1980余起,治安处罚4100余人,查扣、冻结赌资7亿余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世界杯期间严厉打击利用世界杯组织赌球活动。

截至12日,公安机关已抓获马来西亚、菲律宾、台港澳等境外赌博团伙派驻境内人员180余名,打掉了28个境外赌博团伙在境内的上层组织。

■ 分析网络赌博形成利益链条

网络赌博活动已形成了由网站开发、网站出租、组织赌博、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资金流转等各个环节构成的利益链条。赌博网站主要从事“组织赌博”这一环节,其他环节都有着专业人员或者公司负责打理。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案件侦查处处长许剑卓介绍说,个人开设赌博网站十分容易,从而加剧了网络赌博的泛滥。

“以资金转移为例,赌博网站为逃避银行监管往往选择监管不严格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些支付平台有许多在明知非法的情况下,仍积极为赌博网站转移资金。我们在打击活动中很难取得有效证据来证明第三方支付平台‘明知故犯’。”许剑卓说。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网络赌博活动相关利益链条。

一是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的搜索引擎、赔率网站、广告链接网站;二是为赌博网站提供网站代码、为参赌人员提供投注软件的开发商;三是为赌博活动流转资金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 措施网络赌博定罪标准将出台

许剑卓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目前关于网络赌博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基于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许剑卓说,由于网络赌博呈现利益和经营链条化特点,各个环节如何适用这一规定不够明确。近期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将联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对为赌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程序开发、网站出租、投放广告、资金流转等利益链条明确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

本报记者 孔璞

(责任编辑:刘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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