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曾涉嫌违法行为 获支付许可证存疑问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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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晴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消息】近日,央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到3年内没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而受到处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才有资格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据了解不少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曾被曝光涉嫌为境外赌博网站或色情网站提供支付服务。

《办法》明确规定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明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办法》规定申请许可证需要具备四条办法,一家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从事支付业务2年以上;盈利2年以上;3年内没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而受到处罚。

需要我们引起注意的最后一个条件——“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现在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百付宝、安付通、易宝支付、守信易、贺喜等。

据了解,此前,很多公司借助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网络支付工具,通过网店交易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套现,2009年7月腾讯财付通在线支付系统被央视曝光存在漏洞,涉嫌被“钓鱼”网站仿冒套现;2008年底央视曝光支付宝“信用卡套现”风波;就在前不久快钱因涉嫌网络赌博受公安部通报;此前还有新闻爆出易宝支付成裸聊网站获取利益的帮凶等相关报道,由此,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为涉嫌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的行为,不禁让人担忧其拿到许可证的可能性。

据专家分析,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以往的违规行为有可能被忽略,如果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将没有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拿到此牌照,这将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为不利,那么央行很可能降低准入门槛或者推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李晴)

(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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