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开心网”案双方有意调解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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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科

历时超过一年的“真假开心网”一案在经过两次延期后,昨天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都表示可以在法庭协调下调解,被告方千橡网景要求鉴定的请求被法庭驳回。此案当庭未宣判。

原告开心人公司(kaixin001.com)提出要求两被告千橡开心人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名称、在公开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等五项诉讼请求。

千橡网景不同意以上要求,并要求法庭对开心人公司提出的开心网属于知名公司、开心网属于特有名称,以及两个开心网容易造成混淆等问题组织鉴定,不过被法院驳回。

双方表示可以在法庭协调下调解,而开心人则提出三项和解意见,第一,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第二,被告将kaixin.com这个域名转让给原告;第三,在赔偿上大家可以协商。千橡网景代理律师表示将与委托人沟通后作出答复。

开心人公司代理律师、北京市郎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如果被告不同意此次和解方案,将继续打下去。

2009年5月,北京开心人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后者停止使用“开心网”作为网站名称,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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