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假保单”案宣判:当事人获赔2200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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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到海南度蜜月的梁先生和妻子通过携程旅行网订购了两张机票,同时购买了两份航空意外险。然而,梁先生却发现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是伪造的。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携程“假保单”一事随即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昨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假保单”一事携程仅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由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梁先生通讯费200元,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偿梁先生2000元。

据悉,在“假保单”案件发生后,从2009年起,携程全面停止了由合作伙伴出具航空意外保险的预订业务,该业务都由携程自己办理。而昨日携程方面也表示,携程已取消纸质航空意外险保单,而改用电子保单,希望能够借此杜绝“假保单”。本报记者 王鑫

(责任编辑: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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