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量刑意见有望世界杯结束前出台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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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靖)近期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将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网络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一些网络搜索引擎公司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以及“网络赌博的量刑”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据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案件侦查处处长许剑卓透露,该《意见》有望在世界杯结束前出台。

据介绍,现有法律在网络赌博犯罪的量刑上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其一,开设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但何种情况下可以判10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其二,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支付服务和技术开发等帮助的“利益链”人员,是网络赌博犯罪的共犯,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量刑规定。其三,网络赌博具有跨境跨区域的特征,参赌人员、赌资和服务器等都可能处于不同的地区,传统的案件管辖在这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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