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美收购失败折射三软肋 安全官司经验不足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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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博宁

【中国企业家网】据彭博社消息,尽管华为每项至少多出价1亿美元,收购美国两个公司部门的交易仍然宣告失败。

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知情人士表示,卖主对华为是否获得美政府批准,收购美国2Wire和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设备部表示怀疑。

两人中的其中一位表示,此次交易中,摩根士丹利一直在帮助深圳华为。基于安全原因,2008年,华为放弃与贝恩资本(Bain Capital)联合竞标收购美计算机设备制造商3Com的提议。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Cromwell LLP)、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参与帮助了华为竞标。

华为、摩根士丹利、摩托罗拉、世达律师事务所拒绝对此发表评论。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2Wire公司的发言人目前无法发表评论。

7月19日,诺西以1.2亿美元的价格击败华为购得摩托罗拉无线网络部。为了弥补与华为出价10%的差距,诺西答应通过转账、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再付摩托罗拉1.5亿美元。摩托罗拉保有对无线网络设备的专利权。

7月26日,英国电视机机顶盒生产厂家Pace宣布,公司以4.75亿美元竞得加利福尼亚2Wrie公司。据知情人士透露,华为落败的原因是2Wire担心交易会因为美国政府的检查程序放缓。

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CFIUS)负责评估外国公司收购本国公司对国家安全的影响。2005年在数月调查争论后,中国联想成功收购了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个人电脑部门。

除了安全因素外,与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诉讼以及在收购美国大公司上的经验不足也是竞购失利的主要原因。

7月16日,摩托罗拉在芝加哥联邦法院立案,指控华为窃取商业机密,要求华为返还所有专有信息并赔偿损失。2004年,美国思科公司起诉华为复制公司数据流量和交换器信息,但后来与华为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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