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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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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