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地面积: 是指市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全部绿地面积。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是指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建成区道路绿化面积之和与建成区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公共绿地: 是指各类开放公园、(包括植物园、陵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公园等)、动物园、广场绿地、河(湖)滨绿地和宽度在八米以上设置有行人休息设施的林荫道绿地等。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是指市区公共绿地面积与市区非农业人口之比。市区包括市内六个区和滨海三个区的城市部分。
城市人口平均每人居住面积: 是指按城市人口(市辖区的非农业人口)计算的平均居住面积。其中的居住面积是指全部住宅中,专供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的房间面积,不包括客厅、厨房、厕所等附属面积。居住面积按居住用房的内墙线计算。
噪声等效声级(简称LEQ):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 声的A\ 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 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 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噪声等效声级(分贝)数值越小越好。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当时先后接管并下设11个行政区。1949年3月,塘大市划归天津市,改为塘大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天津市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2年4月21日,天津县划归天津市,并改塘大区为塘沽区。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原11个行政区合并为8个行政区,同时将市区农村部分划归天津县,将原属于天津县的灰堆地区划入市区。1953年5月14日,撤销了天津县行政建制,设立了东郊、南郊、西郊、北郊4个郊区。1953年7月4日,汉沽市划归天津市,更名为汉沽区。1956年1月1日,将市区以序数排列的8个行政区更名,第一至第八区分别为和平区、城厢区、河北区、河东区、新华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1958年2月11日,天津市与河北省合并,将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至天津市。1958年10月1日,将市内8个行政区调整为6个行政区,撤销了城厢区和新华区,同时将东、南、西、北4个郊区分别并入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加上塘沽区和汉沽区共辖8个行政区。1958年12月27日,天津专区与沧州专区合并,成立了新的天津专区,归天津市领导。另外唐山专区的宁河县划入汉沽区。至此,天津市除原有的8个行政区外,尚辖武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河间县、沧县、黄骅县、交河县、献县、盐山县、吴桥县、宁津县等12个县。1960年6月25日,汉沽区划归唐山专区,蓟县、宝坻县划归天津市。1961年7月17日,天津专区从天津市划归河北省,蓟县划归唐山专区。1962年2月1日,恢复天津市东、南、西、北4个郊区。1962年11月6日,汉沽区又划归天津市。1963年2月2日,北大港从黄骅县划入天津市,建立北大港区。
1967年1月2日,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至保定。1970年1月,撤销北大港区,将其并入南郊区。1973年8月1日,河北省管辖的蓟县、宝坻县、宁河县、武清县、静海县划归天津市。1979年11月6日,北大港区从南郊区划出,建立大港区。至此,天津市形成了目前的行政区划格局,共下辖18个区县,其中中心区6个,即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环城区4个,即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临海区3个,即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县5个,即蓟县、宝坻县、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1992年2月12日,东、南、西、北4个郊区分别更名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2000年6月13日,撤销武清县,建立武清区;2001年3月22日,撤销宝坻县,建立宝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