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构成犯罪,这一点是肯定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此罪有四个特征:(1)侵犯了公民人身不可买卖的权利,这是此罪的本质特征;(2)具有收买行为,即以金钱或者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与卖方换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3)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多为成年男子;(4)故意收买,即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收买人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态度。《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按照被拐卖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但是,收买人如果强行与被买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则按强奸罪论处;非法剥夺、限制被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其伤害、侮辱的,则分别按非法拘禁罪,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论处。有以上犯罪行为之一的,所犯罪行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收买后又出卖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卖妇女、儿童的,按妨碍公务罪论处。
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