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在接受手术治疗后,症状缓解不明显,或症状虽经缓解但一段时间后又再次复发。他们中的许多人,需经第二次手术治疗才能解决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些患者“吃二茬苦,受二茬罪”呢?
首先,术前、术中的疏忽可能造成手术不彻底,未能完全解决引起症状的病变因素。如①术前忽略了双突出的存在,手术只取出一个突出;②手术定位错误,切除了正常的椎间盘却未解决有突出的椎间盘,症状不会缓解;③手术中忽略了侧稳窝狭窄、椎体前方骨赘等因素的存在,导致症状缓解不彻底;④术中摘除椎间盘组织不彻底,导致新的突出压迫等。
其次,手术中的操作不当也可能引起一些必须再次手术解决的并发症。如在取出椎间盘组织时,将破碎的组织推向了对侧,造成了对侧新的突出;或是手术操作过于粗暴,造成了神经根与硬膜囊的严重粘连,需再次手术分离粘连。
另外,即使手术本身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患者如发生新的椎间盘突出或椎管狭窄,也可能需要第二次手术治疗。
第二次手术难度较大,尤其是椎管内已形成的瘢痕难以分离,很容易损伤神经根,因此,应严格掌握二次手术的适应症,以免再次损伤却还不能解决问题的现象出现。当然,第一次手术的成功是避免二次手术的最根本因素,手术要尽量准确、轻细、彻底,才能确保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