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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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和廉洁奉公,都应当接受来自上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或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接受来自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这种由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上级或下级机关所实施的行政法制监督,称作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就属于这类的监督,它是指在行政机关系统内,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的监督,这是对行政处罚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主要是为了解决一定时期内行政处罚的薄弱环节或行政处罚中问题较多的方面,通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进行检查、督促及纠正,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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