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在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1)法律援助的承办人员在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提派后,即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2)法律援助的承办人员不得疏于应履行的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延迟或终止办理所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

(3)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必须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参考法规: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