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资金的补偿对象主要包括:
(1)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律所和具体办案律师;
(2)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公证处与承办人员;
(3)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具体承办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4) 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和免费提供鉴定的鉴定人员以及翻译人员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应当有偿但实际上是无偿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
为了管理、使用好资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在筹备制订《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法律援助资金的补偿对象主要包括:
(1)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律所和具体办案律师;
(2)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公证处与承办人员;
(3) 具体实施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具体承办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4) 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和免费提供鉴定的鉴定人员以及翻译人员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应当有偿但实际上是无偿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
为了管理、使用好资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在筹备制订《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