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可以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吗?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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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时,经批准,即可通知邮电部门将有关的邮件、电报送交扣押检查。扣押邮件、电报必须是出于案件侦查的需要,扣押必须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由邮电部门执行。对扣押的邮件、电报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凡是与案件无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查明情况后3日内解除扣押,将被扣邮件、电报返还邮电部门。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可以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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