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能否移送起诉?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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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报姓名又无法查证的,可以用代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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