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本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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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框架,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2)缴费基数和费率。根据省政府规定,目前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 (3)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外,其余均纳入社会统筹基金。(4)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5)管理服务社会化。将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积极创造条件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6)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等。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和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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