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乳腺癌辅助化疗的原则之一就是,手术后尽早地开始辅助化疗。种在手术后早期便实施的辅助化疗称之为乳腺癌的早期辅助化疗。一般认为,应该在手术后2周内开始实施,如无特殊情况,最迟不宜超过手术后4周,这在乳腺癌以及大肠癌的治疗中已经得到证实。近年来有的国外学者已将术后的早期辅助化疗提早到手术后第1日开始,并未出现更多的并发症,远期疗效尚有待于进一步追踪观察。,有学者认为,化疗的时机应是越早越好,甚至可以提早到术前。这种将化疗时间提早到手术之前实施的方法,即术前化疗方法,称之为“新辅助化疗方法”。新辅助化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策略的新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根据,临床实践亦证明了它对乳腺癌的治疗是有益的,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及广泛的临床应用。新辅助化疗方法的主要优点是:①控制原发病灶,最大限度地使晚期肿瘤缩小,临床期别降低,以便能够手术切除或能够放疗。②控制微小转移病灶,癌瘤往往不是一个局部性疾病,应用手术治疗或手术+放疗的综合治疗后可使全身治疗推迟1~4个月。实验证明,这种推迟将增加肿瘤对药物产生耐药性的危险。因为显微镜可见的肿瘤负荷,增加5个倍增时间或小于2个对数值的增加,产生耐药的突变细胞的危险性可增加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