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确定要发生的事实指明为期限,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终止。
(一)特征。
1.期限所指明的事实虽然尚未发生,但是将来确定要发生;
2.期限是当事人任意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所加的限制;
3.期限是用来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期限的分类。
1.始期和终期。
始期指所附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暂不发生效力,须始期到来时才发生效力。终期指附期限到来时一个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丧失效力。
2.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能够确定具体时间的,是确定期限;不能够确定具体时间的,是不确定时间。
(三)期限到来的法律后果。
期限到来后,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丧失。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把某种将来客观上确定发生的事实指明为期限,期限到来将产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