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三阳患者,想考法硕,不知哪些学学校有限制,是否所有学校有限制?
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中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不予录取”。
在研究生录取体检时,各招生单位可参照《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要求。这主要是考虑到研究生招生单位与普通高考招生单位不同,不只是高等院校,还包括一大批科研机构。不同性质的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用人等方面情况不一,因此,对于研究生体检标准究竟是全部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还是部分参照,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不是说所有院校都不录取患有慢性乙型肝炎“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的考生,关键是考生在决定报考哪所院校、何种专业之前,应当了解清楚所报考单位、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哪些具体要求。
准备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在决定报考志愿前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旦确知自己患有可能影响录取的疾患时,必须向自己打算报考的招生单位及院系询问清楚:该单位、该专业招不招收此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