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都是私有制,企业领导人也不是由职工民选,而是通过股东会选出董事会再由董事会选出董事长。即使是国有机构,负责人也是由政府机构以委托的形式管理。
在中国,股份制,有限责任制,体制大体与上述相同,国有企业由于出资人是国家,目前是由国资委代表国家统一管理国有资产,所以企业领导人同样不是由职工选取。
在西方等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是普通职工联合起来为争夺更多利益与公司管理层对立斗争的组织。
在我国的工会组织......由于话题敏感,我就不多说了。
民主,在我国从辛亥革命开始,就在追求,五四运动所追求的.可是在今天却有许多人一提民主,就是西方的,殊不知早在一百年前我们的先辈,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就已经在孜孜不倦的追求了.
你提的问题属于民权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民权就是保障他私有财产的处分权.你去他的单位是他请你帮忙,当然不可能把他的权利让给你.
但是在国企,这个问题就不同了,顾名思义,国企是全国人民的财产,那么是中国人就应该有处分权.在这里就出现了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