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责任认定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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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的儿子(今年10岁,读小学三年级)前天的学校的体育课上,无意中撞了一同学(孩子自己根本不知道是否真的撞了),那同学摔倒撞到篮球架的方柱上,额部缝了五针。那时,体育老师给他们分了组,每组6人,小组打篮球,正当体育老师正在给别人分组时,他们就去活动了,事情也就发生了,所以具体是怎么出事的,老师也没看到,就凭当时谁离那伤者最近就断定是同事的儿子。

这事关重大,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请各位专家赐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个司法解释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从这一条看,与以前的法律规定相比,学校要承担的责任是加重了。以前只是补偿,现在是补充赔偿了!而且,对提问中的此类问题,也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学校应承担的是完全赔偿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

此案是属于找不到侵权人的案件!而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是有责任的!因为:1、事故在学校管理期间;2、老师在体育课期间未在场!这是失职!

因此,劝提问者不要担心!但得说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一个重要的抗辩理由就是:学校不能确定同事的儿子是侵害人!因为没充分的证据证明,不能证明是同事的儿子实施的行为!

不过,象这样的事情,学校应该都买了保险吧?!

呵呵,我自己就曾经真实地碰到这样的事情!当时是保险公司出的钱!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成年人要有监护人负责,学生在学校老师就是监护人,因此学校应当负责。

其实在体育活动中各种意外的伤害不是少数,首先明白事理的应该是学生家长,谁小的时候没有磕过,碰过?当然此类事件学校是负有主要责任的,因为每一节课的任课老师,有负责监护学生安全的义务,至于其他的孩子并不是故意的,而且让小孩子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情理的。但是,也请家长理解一下老师,毕竟现在每班的孩子比较多,老师也是不容易的。

学校负有主要责任

我是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在这个事件中,学校承担主要责任,个人承担次要责任。尤其是体育活动中,如不是明显故意,则责任更是很小。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上课的时间里,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的,由学校负全部责任。

让你的同事好好参看一下《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这本书。我的看法是:小孩子一起玩耍,磕磕碰碰是很正常的,并且孩子是在学校课间受的伤,且没有完整的依据来证明是谁撞的,这事应当全权有学校及教师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到www.people.com.cn/GB/kejiao/230/5906/看看

查清到底谁是责任人

谁负责任?法律有灰色的地方。从《民法》到《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都不能准确界定谁承担法定责任。

三方可经主管教育部门协商解决。

学校应该负责任。孩子去打篮球,在本身意义上大家都默许了篮球的种种规则,篮球运动中发生的各种冲撞或者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既然是孩子打篮球,又在学校,那责任不能归咎于孩子,而应该是学校这个监护人。若是成年人打篮球,碰到了也就没话说,因为他自己也想参与篮球这运动,就得遵守游戏规则。

学校必须互责任因为在校发生的事呀只要保险了的不官老师看没看见都应该由学校互责朋友知道了吗

参考文献:高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你的同事和他的小孩去看看伤者,道个歉,送点慰问品,也是应该。受伤者也要保持平和心态,孩子们之间的磕磕靽靽也在所难免。

学校有责任,但也要找到第三个证人!才能肯定是不是你同事的儿子所为!或则这样太不公平!

学校要负责

小孩子玩耍不受伤?小伤不碍事就不用太计较。小孩的健康心理与坚强性格和宽容的态度,这些培养也是很重要的。

的确应该学校负责任。

学校若能证明体育老师在分组之前尽到了提醒义务,即提醒小孩不要在分组过程中自由玩耍,且小孩当时未表异议,则学校基本可免责;

若受伤小孩及其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你同事的小孩对受伤小孩有外力作用导致其摔倒,你同事的小孩就不能认定对此负有责任;

所以,谁也没有责任,不过那小孩自己没站稳而已

建议你的同事看一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当时,该体育教师在组织时,有无允许学生开始活动,如未允许是否制止、管理了他们的行为,如未,则是学校的责任。

告诉你,当然是由学校来承担了,因为是在上课中,况且根据你提供的来看,可以要求公安做那种现场演示呀,就能确定是否是真的撞了,即使撞了吧,老师也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因为孩子才10岁。

责任认定比较难,当时在场还有其他人吗?

事情既然是在上课时发生的,学校就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孩子也有过错。

如果是你同事的儿子撞的话,那就应该由你的同事来负责,如果不是,那就不要负责,同时学校也应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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