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是造成药价虚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吗?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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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2日,《关于改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正式下发。

黄家晖说,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政府采取了医院药品招标采购、降低最高零售价等一系列措施,但社会感觉医院药价“虚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是由于医疗机构在目前医、药不分,以药补医的体制下追求购销差率的最大化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由此可以看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尽管降低了医疗机构的药品成本,但是并没有给患者带来明显的利益,倒是为医疗机构获取暴利创造了条件。

即便如此,黄家晖对于这项政策的执行前景也显得颇为谨慎。他说,如果医院能严格按药品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确保药品疗效、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的药品予以中标,再按顺加作价的规定确定销售价格,那么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应该有所降低,“药价虚高”的问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也应该看到,“药价虚高”主要是现行医疗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近几年,政府已经花了很大的精力,积极推进三项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全面完成三项制度的改革任务,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不能认为通过这次改革,“药价虚高”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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