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只知道双方在投资上的比例,那么,在研发、使用、建立与维护、所有权归属等细节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这套系统最快能在什么时候开始投入使用?
没有利益的事情我们是不会干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太敏感,双方可能难以谈妥,我们很需要,但欧洲可能坚持归他们所有,就像俄罗斯坚决要求欧洲只要付钱,甚至不让欧洲参与研制过程,积极获得使用权,欧洲没有答应,而欧洲如果也以同样的条,中国肯定也不会答应的: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还有技术!最好还有所有权。我个人认为目前我们可以不要所有权,毕竟技术才是最重要的,适当的放弃一些才能得到我们最需要的一些啊。人家有技术,资金也不是很缺乏,之所以和我们合作,除了资金的问题,还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国这个市场太大,通过与我们的合作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打破GPS的垄断地位。中方将参与该计划的卫星研制、技术开发、地面设施、用户服务等全过程之中
具体如楼主所问的问题没有公布过吧
你问的这些好像还没有谈妥吧!不过有消息 说中方将承担我国境内卫星的发射任务!
据说中国有20%的使用权,但投入使用的日期一直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