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购买的房子,产权所有为两个人的名字,分手后财产该如何划分?有小孩了,孩子是否也有财产分割权呢?
请权威人士帮助认真解答,如果有法律依据最好能帮助提供一下!
多谢多谢!!!!!
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同居者,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的权利是很难得到保障的。即使有非婚生的子女,产权证上未署名的女方也只能争取到居住权而不享有产权。而同居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也必须视产权证上的名字确定其归属,虽然事后可以根据付款来源、钱款走向等原始数据进行查证,但那毕竟是一个复杂而困难的过程。婚前买房如果共同出资,不论出资的比例,双方可以选择在购房合同中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一方忽视了这一点,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权益放弃了。
权益保障双方约定书面确认
在同居购房中,如果共同出资而在购房合同中只写一方的名字,法律对不写名字的一方将不作保护,如果同居后走不进婚姻的殿堂,双方的财产分割很有可能因此而引起纠纷。有律师认为,同居期间,法律没有对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同居者如果要寻求法律对财产的保护,同居购房时就需要双方意识到书面约定的重要性。
双方可对购房的出资方式作出书面约定。双方对购房出资比例等方面双方协商好之后,以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并保存,这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如双方出现纠纷诉之于法律的时候,也将会有证据来进行明确的财产分割。
这有个个案示例参考一下吧:
在南山工作的李先生去年和女朋友因准备结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在购房协议上签上了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实际首付款和每个月的按揭供款都是李先生个人付的。但最近因为种种问题,两人即将分手,李先生不知这套房子应该如何分割处理?
律师说法
蛇口律师事务所魏影律师
对这一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
一、李先生和女友买房是否开出了发票,办理了产权证?一般说来,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发票和产权证上也会写成两人,这套房子就得作为双方共有财产,在分手时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如果这套房子还没有开出发票及办理产权证,那么要看付首期款的收据或发票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且李先生也拿不出凭据证明是他付的款,则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购房行为。办理按揭贷款,一般只以一个人的名义,发票上也只开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写的是李先生的名字,则可作为李先生个人支付的凭据,如果写的是李先生女友的名字,即使实际是李先生付的钱,在没有其他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也只能视为是其女友支付的。
三、如果首付款发票和按揭发票都是李先生一人的名字,还要看李先生与女友是否同居,是否有证据证明已形成事实的夫妻关系。如果已形成事实的夫妻关系,那么也必须按照共有财产处理。由此案可以看出,恋人在感情好的时候买房,往往是不分彼此的,但却有可能留下一些纠纷的隐患,在置业中对财产的权属进行适当的约定,有时还是很有必要的。
同居购房还有一种情况是,只有一方在购房合同上署名,而购买的房产,必须视产权证上的名字确定其归属,如果能确认双方同居这一基本事实,以调解方式,双方协商之后来给在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但确实出资的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要求没有名字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出资,或者对方确认。但如果没有证据,一方又不肯承认,这将使得另一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对夫妻双方而言,《婚姻法》有明确地规定,婚前财产分别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约定分别所有或夫妻共有;若无约定,则婚内合法所得即为夫妻共有。对于房屋买卖而言,若是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一方婚前购买则婚后的按揭部分若无约定即属夫妻共有。
而同居则不同,不属于法律调节的形式,在同居购房纠纷中,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与约束,出现承诺系口头约定,没有双方的确认,出现证据不足的现象,这常常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所以既然选择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同居的双方也要意识到对双方财产处理也要选择一个不同的方式,那就需要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参考文献:搜房网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1、该房为二人按份共有的财产,即按各人出资比例分配;
2、孩子不能分得财产。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按《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按普通民事诉讼予以裁判。因此,非婚财产的分配,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是按共有财产处理,原则上以按份共有处理,而不是平均分配!
按这个规定,你们的房子分配,就应以你们各自所投资的钱为分额进行计算。由于房子不是动产,也不能分割,因此,双方最好采用竞价的形式进行分割。我认为,由于男方还在按揭,最好让男方给你补偿相应的现金为好。孩子没有分割权,因为财产本来就没他份!
该房的分割问题龙兰军 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多说了。就你说得没有相关的交费证据,这可是个麻烦的事啊。如果你们协商不了想起诉,我估计法院连案都不会给你立。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权你还是是等待,就你说得名子是你们两个,一旦按揭交完后这个房子他要转让也得征得你的同意,所以说到时他还是要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