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手,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很多热心的朋友们帮助,每个朋友的回答,对我都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的热情 谢谢!
简要地说:
1.印鉴、保险箱钥匙、空白现金支票、空白转帐支票、现金、各类帐册的交接都必须是有第三人在场监督作证,三方都必须在交接记录上签章。你是接收人、原会计是交出人,第三方是监交人,监交人一般应是部门经理一级或以上。
2.现金额与现金日记帐余额一致,银行帐应附有银行对帐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3.各类空白银行票据移交时不仅要点清张数,还要在交接记录上写明起迄号码。
4.所有以往的帐册、凭证、原始单据要问清楚存放地点。
5.开户行、主管税务局的地点、联系人、电话最好一并问清楚。
6.最后一招,留下原会计的联络方式,已备遗漏事项的询问。
因为有部门经理在,一般你问什么对方不会拒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