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定义判断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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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答问题时,请各位说明理由!!谢谢!!

1、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据此定义,下列那种行为是犯罪预备( )

A赵、钱、孙、李预谋星期五晚上去骆联超市盗窃,由赵提供摩托车,但是由于赵害怕未去,由浅、孙、李 用赵提供的摩托车盗走超市大批名表。

B赵与丁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黄得知丁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丁家走去,途中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赵与杀封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赵在树丛中向仇人丁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丁,丁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连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2、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后,得在其赔偿付金额的限度内代位行使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为求偿权。下列不属于行使代为求偿权的必要条件的是( )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一百八十万

C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一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3、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

A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他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的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C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A D A 我的答案

B B D 正确答案

请给我解释一下,先谢了!!!

所谓的犯罪预备就是由于犯罪结果没有实施,但不能保证以后不再犯罪的准备.所以就选B,第二题就是保险标的不存在金额的多少来作为代位求偿权.所以就只能是选B,一般做这样的选择如果你不明白的话那你就最好把那些说的比较绝对的话给清除出来就比较成功,这样你的成功的把握就比较大些.第三题你做的时候要首先明白出题人的意思,出题人要求辩护的是犯罪嫌疑人,你选择的微软请律师那是不能做为犯罪嫌疑人的,他是在为微软做法律上的陈词,所以就只能是选D了.我只答你第一题,因为我觉得大家都忽视了犯罪预备中很关键的一点:因非主观原因

没有实施犯罪。A赵害怕C甲害怕D是犯罪中止。所以选B。

1.是犯罪准备,为了犯罪而去准备,赵某害怕没有构成主动犯罪意识而没有参与犯罪

行为,所以不构成犯罪预备.

2.一楼楼主说得有道理.

3.A注意几个关键词"要向法院证明",即辩护行为并没有发生,只是向外界声明,还处

于将来进行式.而D项在辩护的定义中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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