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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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参考资料:http://www.peichang.com/Article/xingfa/xsss/200407/1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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