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2.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 脉压差:≥30mmHg。
3. 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4. 体温正常。
5.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6.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7.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8. 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9.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