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举几个案例你就一目了然了
案例A:(车辆与车辆简单事故)1月2日下午5点钟,中山东路大行宫路口,因刹车不及,一辆奥迪轿车追尾撞至前面一辆面包车后部,两车轻微碰擦。
程序: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在等待交警到来前尽量保护好现场。2、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三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明),分别向交警叙述事发经过和车辆当时所处状态。3、事故情况调查清楚后,交警当场出具简易事故认定书,双方认可后签字。4、根据事故认定书,有责任一方或者双方迅速通知保险公司,约定查看车况时间地点,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并依此进行理赔。
案例B:(车辆与车辆复杂事故)2005年12月18日,龙蟠中路中和桥路口,两辆出租车相撞,两车车损严重。
程序:1、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保护好现场。如事故对道路通行造成了妨碍,应利用手机、数码相机先行拍照或者用硬物在地上作出标记后将车辆开至路边等待处理。2、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三证”配合勘察。3、因事故情况较为复杂,交警无法作出现场认定,当事双方与交警约定时间前往事故中队处理。4、在事故中队向交警提交“三证”及其复印件,填写事故经过说明。5、交警根据相关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认可后签字。6、根据事故认定书,有责任一方或者双方迅速通知保险公司,约定查看车况时间地点,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评估,并依此进行理赔。7、如当事人对于车辆损失认定有疑义,可向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凭交警开具的车损评估委托书向南京市物价局下属的车辆评估中心申请重新评估。8、按照评估中心认定结果进行理赔。
案例C:(车辆与行人事故)2005年12月27日,太平南路,一辆长安面包刹车不及,将一名横穿马路的市民撞飞五六米远,路人被撞当场昏迷。
程序: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抢救伤员,同时将事故车辆留在现场。2、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三证”,配合交警现场勘察。3、前往事故中队,填写事故经过说明。4、根据伤员病情和车辆保险情况,交警验车后及时发还车辆。5、交警在事发10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重大或者特殊情况的,可再延长10日。6、双方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可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待伤员治疗终结或者评残后,可由交警主持一次调解,调解不成或者未提交调解申请的,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http://www.xici.net/b609411/d***********.htm
确认损失大小再和交通;保险部门联系!
你应先拨打110在通过相关程序解决
要是你在城市繁华的地方撞了人,无论是对方的错还是你的错先拨120在拨112剩下的就是保护好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