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多、长、大、边、穷”。
“多”,是民族成份多和人口数量多,有55个少数民族,一亿多人口;
“长”,是中华各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
“大”,是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大,占国土面积的64%;
“边”,是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边远山区和边疆;
“穷”,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中国人口众多,主要是汉族人口众多;中国地域广大,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在我国,佛教 已有二千年左右的历史,道教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 史,伊斯兰教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 督教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信教的群众,伊斯兰教在解放初约有八百多万人, 现在约有一千多万人(主要是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 十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天主教在解放初约有 二百七十万人,现在约有三百多万人;基督教在解 放初约有七十万人,现在约有三百万人;佛教(包括 喇嘛教)在藏、蒙、傣等少数民族中几乎还是全民 信仰的宗教,佛教和道教在汉族中现在也还有一定 的影响。当然,在我国总人口中,特别是在占全国 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中,信鬼神的人不少,而真正 信教的人所占的比重是不大的;同解放初期相比, 现在信教群众的绝对人数虽然有所增加,而在全国 总人口中的比重则又进一步有所降低。但是必须充 分地估计到,宗教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旧中 国,在长期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 会中,总的说来,我国各种宗教都曾经被统治阶级 控制和利用,起过重大的消极作用。国内封建地主 阶级、领主阶级以及反动军阀和官僚资产阶级,主 要是控制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的领导权;后来的 外国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势力,则主要是控制天主 教和基督教的教会。解放以后,经过社会经济制度 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我国宗教的状 况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已经主 要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但是宗教问题仍将在一 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一定的群众性,在许多地方 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还受到某些阶级斗争和国 际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宗教问题上能否 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对于发展国 际交往和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对于社会主义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 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对宗教问题, 一定要采取如列宁所指出的“特别慎重”、“十分 严谨”和“周密考虑”的态度。夸大问题的严重性 和复杂性,张皇失措,是不对的;忽视实际问题的 存在和复杂性,掉以轻心,听之任之,也是不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