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起源于原始部落或个人信仰的象征符号,例如古人曾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在法国南部山洞中发现的原始人壁画可上溯到公元前一万年,绘画的主题是一些具有强烈符号特征的动物,专家们认为这些可以被看成人类日后设计商标、标志的动机。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三角形作为象征智慧的符号,而随后的基督教则用三角形表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
古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古罗马等文明古国,在很久以前都在各种陶器、金属器具和手工制品上使用各种标记,以便于官方征税,或用于作坊主与工匠之间记帐,这是商标的萌芽。
13世纪时,欧洲大陆盛行各种行会,并要求在商品上打上行会认可的标记,从而起到区分生产者的作用,这已经具备了现代商标内涵。
当人类在运用符号上逐渐从精神象征走向功利性标记,当这种符号与商品概念结合起来时,“商标”就出现了。
1262年,意大利人在他们制造的纸张上采用了水纹(Watermark)作为产品标志,水纹标志设计甚至成为当时造纸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19世纪,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制度在欧洲各国相继建立,法国1804年颁布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受保护,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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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生产或提供自某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
图形 ® 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
商标的起源
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商标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考古学者根据出土的陶器发现,在中国古代,曾强制要求陶工将其姓名标示在陶器上,但很难考证这些陶器是否已进入商品交换领域,因此,这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商标。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生产者逐渐认识到,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标记的重要性,这样可以使消费者凭标记识别、购买自己的产品。到北宋时期,山东济南一家专门制造细针的刘家“功夫针”铺所使用的“白兔”商标,既有图形,又有“兔儿为记”的字样。这是我国至今发现的较早的比较完备的商标。
据此,我们可以对商标下一个简单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