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还属空白,但各方都在呼吁……同时,各个地区或者院校都有自己的规定。跟你个海大的详细规定作参考,具体你的情况还是跟你所在的学校咨询为易!!!!!
关于印发《海南大学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http://www.hainu.edu.cn [ 校办 ] 2005-12-28 10:56:00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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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校办字〔2005〕104号
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海南大学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暂行规定》业经学校第三届党委第16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海南大学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支持和鼓励我校广大学生献身国防,保家卫国,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入伍学生学籍管理
1、在校大学生入伍所在学期所学课程可以免试,由学院根据其平时学习情况给予成绩评定,各教学管理单位应及时录入成绩。
2、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3、在校大学生离校服兵役期间,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和学校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卷面成绩达50分以上视为总评成绩合格。
4、在校大学生入伍可保留学籍到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年。
5、在校大学生在入伍前,先到校武装部填写《海南大学在校生入伍登记表》,由校武装部收齐后,连同入伍学生名单一并转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6、在校入伍大学生办妥离校手续后,持《海南大学入伍学生离校通知书》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籍保留手续。
二、学费、教材费等费用的收取
1、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学校退还学生入伍学年度已交的全部学费和住宿押金;住宿费按已入住时间计收,多余部分退还;教材费按已实际领取教材费用收取,多余部分退还。
2、免收退役大学生返校复学第一学期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入住时间计收。第二学期开始按照入伍当年学校收取相同专业学费和相同住宿条件住宿费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住宿押金和教材费按正常情况收取。来不及办理退款手续的由学校负责管理费用。
3、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每年由学校减免其学费的30%;家庭困难的,由学校优先安排国家助学贷款;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减免60%的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4、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因公致残,并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复学后免交学费。
5、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每年由学校减免其学费的70%。
三、退役后复学的安排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
1、退役大学生在退伍后的一年内凭部队的《退役通知书》到学校武装部报到,一般要求一年内的春季或秋季开学时,持校武装部开具的《退役证明书》到原所在学院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其学籍。
2、退役大学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荣立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3学分,学生获得的奖励学分,计入其任意选修课(不包括应修读的交叉选修课)的学分数。
3、退役大学生复学就读期间,可以免考6门课程,其中可免考1门必修课(政治、数学、外语、计算机不能免考),免考课程应跟班学习。就读期间考试(考查)总评成绩执行40%加分,加分后考试(考查)成绩最高限75分。如考试总评成绩高于最高限分,可按实际考试分数计算成绩。
4、退役大学生原所学专业如停办,则由学校安排转入相近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在部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 或荣立三等功的,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5、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
四、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五、本规定适用于从2003年开始退伍返校复学的我校学生。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以往学校有关在校大学生入伍的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海南大学在校生应征入伍登记表
2、海南大学学生离校通知书
3、海南大学学生退役证明书
4、海南大学退役学生复学申请书
附件下载 (52224字节)
参考资料:http://www.hainu.edu.cn/zy_jwc/asp_hainu_show.asp?id=21724%A1%A1%A1%A1
在校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军。征兵期间,各级兵役机关均安排了专门时间集中组织在校大学生体检,个别没参加集体报名目测和体检的学生,在体检结束前也可随时报名和体检。同时,省征兵办为在校大学生入伍统一预留了专门的征集指标,凡体检政审合格,本人自愿入伍的都可优先批准入伍,并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服役的部队。据了解,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可保留学籍,家属享受军属待遇;部队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将优先安排。大学生士兵退伍后可选择复学,专升本和报考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三等功以上的专科生可免试升本,本科生可根据自愿重新选择专业;立二等功以上的,本科生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对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安置.
http://www.gov.cn/banshi/gm/bingy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