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毕业生就业协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行吗?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不行

不行.毕业生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替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反映在劳动合同中。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同,则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处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引发的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处理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则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还存在着毕业生到单位上班后,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单位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认为是劳动合同,但此时,虽然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关系只能是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状况下,双方就劳动权利义务虽然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先行约定,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处理时,只能以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处理,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很难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约定作为强有力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