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三案即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对加剧明末之党争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一男子名张差,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之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至前殿时被执。经审讯,供系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朝臣或疑郑贵妃欲谋害太子。神宗和太子不愿深究,以疯癫奸徒罪杀张差。随后毙庞保、刘成于内廷。
红丸案: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即位后不久即患重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进泻药,服后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又献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二丸后去世。朝臣群起弹劾崔、李二人,亦有疑郑贵妃指使下毒者,遂引起争论,是为「红丸案」。大学士方从哲从中调护,事久决不下。天启二年(1622年),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擅权时翻案,擢崔文升总督漕运,免李可灼戍。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败,崔文升始发遣南京。
移宫案:光宗时,太子朱由校由李选侍抚养。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死。李氏欲居乾清宫,以把持朝政。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为防其干预朝事,迫其移宫鸾宫。朱由校(明熹宗)即位后,此事引起争论,成为官僚派系斗争的内容之一。
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
明末三案是指明朝末期 宫廷中发生的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