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