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金融领域的新兴学科,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其本质是利用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如期权,期货,以及互换等,对金融领域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目前,大多数人对于金融工程也许并不十分清楚,但是,对于金融工程所应用的各种衍生证券,人们都是有所了解的。它们给人一种高风险、高投机的感觉。这是因为对于多数的人(包括许多金融界的从业人员、高等院校的教师),他们对衍生金融的认识是伴随着一系列灾难性的事件而加深的,如英国巴林银行的破产,中国国债期货市场的3.27风波,以及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在这些事件中,人们发现传统经济中的庞然大物,如具有100多年历史的银行、经济正在蓬勃发展的国家,在衍生金融的冲击下,变得不堪一击。通过这些恶性事件的频频出现,人们对衍生金融变得谈虎变色,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以及投机的索罗斯形容为“金融大鳄”。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曾在公开场合就对对冲基金进行了谴责,并且同索罗斯进行了辨论。人们不仅要问:既然衍生金融引发了这么多的灾难性事件,而且本质上衍生金融并不能产生新的社会价值,只是对社会财富进行一种再分配,我们为什么不能象禁止赌博或者禁止毒品一样禁止它?答案是: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内,衍生金融的市场在不断扩大,每年的交易达到150万亿美元的天文数字;反观我国情况,尽管并没有衍生金融,但是股票指数期货已经是呼之欲出。我们如何看待这种情况?不同背景的学者从各种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我们注意到,金融工程界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即金融工程是金融领域中的一种保险。本文将结合保险发展的情况,从保险学的角度来对金融工程做一些探讨。事实上,对于保险,人们认为它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在金融业内(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保险往往给人一种稳健,甚至保守的感觉。二者在实际生活中给人如此大的反差,一个是极端的投机、激进,而另一个又是相当的保守,它们又能有什么本质的联系呢?或者说,金融工程是金融领域中的保险只是一种没有实质意义的说法而已?对于此,我们认为需要从二者的由来以及特性的研究出发,才可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