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退休工程师肖龙云,2003年被政府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由于他敢于“较真”、“挑刺”,被一些人视为“异类”,次年政府不再聘他为政务公开监督员,而他以个人名义继续做着义务监督员的事儿(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
因为敢于“较真”,肖龙云被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同样是因为敢于“较真”,一年之后肖龙云就“下岗”了,这个反差,颇是耐人寻味。从“上岗”到“下岗”,表面看起来似乎只是肖龙云个人的“沉浮”,然而透过表象看实质,这个“沉浮”却折射着政府对群众监督复杂又微妙的态度。正因如此,“肖龙云现象”更具有了标本意义,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吉林一地。
“肖龙云现象”告诉我们,实现群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需要政府真正转变观念。要不要群众监督,不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可以要也可以不要,而是非要不可,不要不行。政府接受群众监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有敢于代表群众利益、同政府“较真”的监督者,是政府的福气。政府确立了这个理念,就会有接受群众监督的极大自觉性。
肖龙云“上岗”时“较真”,“下岗”后依然“较真”,这种义无反顾,令人钦敬。然而这毕竟又是基于他强烈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的个人行为,我们显然不能将个例当成普遍,寄希望于多些再多些肖龙云式的人物。“肖龙云现象”更深刻的内涵,恰是告诉我们,实现群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更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而群众监督说到底就是一种权力制约。倘若群众监督变成了“下岗”监督员个体的表达诉求,这个制约又有多大的力量呢?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o/2006-07-14/***********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