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碱灾害是指土壤含盐量太高(超过0.3%),而使农作物低产或不能生长。
形成盐碱土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气候干旱和地下水位高(高于临界水位);另一是地势低洼,没有排水出路。
地下水都含有一定的盐分,如其水面接近地面,而该地区又比较干旱,由于毛细作用上升到地表的水蒸发后,便留下盐分,日积月累,土壤含盐量逐渐增加,形成盐碱土;如是洼地,且没有排水出路,则洼地水份蒸发后,即留下盐分,也形成盐碱地。
我国的盐碱土大多分布在北方,主要有新疆、甘肃的河西走廊,青海的柴达木盆地,内蒙古的河套平原,宁夏的一些低洼地区,黄淮海平原,东北平原的西部及滨海地区,总面积约1亿亩。
预防盐碱灾害,主要应从控制水着手,“盐随水来,盐随水去”。要使土壤不致盐碱化,一方面不让地下水位高于监界水位,另一方面是减少地下水通过毛细作用升到地面蒸发,具体措施有(1)适时适量灌溉;(2)减少渠道渗漏;(3)中耕松土,切断毛细管孔隙。
治理盐碱地的措施有水利改良措施(灌溉、排水、放淤、种稻、防渗等);农业改良措施(平整土地、改良耕作、施客土、施肥、播种、轮作、间种套种等);生物改良措施(种植耐盐植物和牧草、绿肥、植树造林等);和化学改良措施(施用改良物质,如石膏、磷石膏、亚硫酸钙等)四个方面。由于每一措施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