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以前夷三族,据《史记秦纪集解》,就有“父母、兄弟、妻子”和“父族、母族、妻族”的两种解释,杀人的范围相差极大:前者实际上只是一族,最多不过十几二十几个人;而后者才是真正的三族,人数可以超过几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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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明清刑律,都是以犯罪者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实际上只是一族,也就是所谓的“满门抄斩”。
<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于隋炀帝”。这是事实。<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枭首,磔而射之。”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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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两种刑罚的威力是差不多的,要说有区别,那也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法律有不同的定位而已,但从典籍上来看,通常满门抄斩说到底还只是杀跟犯人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人“父母、兄弟、妻子”;但株连九族则是连与犯人无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也通杀了“父族、母族、妻族”
满门抄斩是把一个家庭的人全部杀掉!包括佣人等等!
株连九族是再包括3代直系亲属在内一切人被杀或者流放!
满门抄斩最早出现在秦朝.始皇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制订了一系列的酷刑和苛政.满门抄斩的满门主要是指直系亲属,而株连九族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可以包括你三服以内的所有亲属.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在清朝初期才将此最不人道的刑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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