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出世的胎儿接受“启蒙”教育,即是“胎教”。胎教包括“情绪胎教”、“音乐胎教”、“朗读胎教”、“意念胎教”。
早在4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知道宫内胎儿可以接受语言,并清楚地认识到母亲的感受会给宫内胎儿留下烙印。这就是为什么在原始文化时期就要求孕妇远避诸如送葬、火灾等可怕事件的缘故。
心理学、生理学和生化学证实,妊娠6个月的胎儿已具备了记忆、听力和学习的能力。听觉系统是胎儿与外界环境联系的主要器官,也是进行“听力训练”——“音乐胎教”的基础。80年代人们用现代科学技术对胎儿听力进行测定,进而提出胎儿在子宫内能接受“教育”,进行“学习”等有关“胎教”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