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
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本文报条条件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
(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
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考试科目及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
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报名及考试时间与咨询单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一般应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处,也可留意当地财政局的网站。
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分别编写,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一般每年都会有所调整。由于考试大纲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考试教材一般为一科目一本,通常会附一本"应试指南"或"历年试题汇编",总计教材费用约在100元以内,订购教材时交付。
管理部门
除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
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考试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总计费用应在100元以内,报名时一次交付。
报考手续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合理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