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推动残疾人文化生活融于公共文化生活之中?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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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于公共文化生活,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途径有:

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对残疾人开放,在环境设 施、信息交流无障碍及特别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大力倡导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如残健同台演出,作品同场展览等,鼓励、 支持、帮助残疾人参与全国和地区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

根据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动员公共文化机构和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创作和 推出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事业的文化艺术产品,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残疾 人提高文化素质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

利用和创造机会展示残疾人的才华,发动残疾人踊跃参加公共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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