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置送达?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们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采用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该文书留在受送达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但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