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什么?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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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创建之初,毛泽东针对红军中存在的问题,正式宣布红军的三大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后来又宣布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1929年后,他将"三大纪律"的内容做了调整,对六项注意,增加了两项内容。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参考资料:中国革命博物馆研究室 刘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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