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有什么效力?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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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即公证是一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简言之,没有经过公证,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

(2)证据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强制执行根据的效力。即债权文书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证明,在债务人到期木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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