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0日起,西安市民在省内其他地市购买商品房或者省内其他地市居民在西安购买商品房,均可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买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是:具有西安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非西安户口,本人或配偶在西安工作或学习。
申请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购买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申请条件
1.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5.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申请所需材料
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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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增强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我省日前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相关补充。
根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的《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暂行)》,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另外,装修自住房屋、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时限为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本文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15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