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炉新规:发微信红包前必须证明“自己是自己”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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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网络支付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用支付账户转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用户在开设网上账户时,需要用5种方式来验证身份。也就是说,以后你想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证明你是你。

这份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规定”透露出政策监管的一大意向,即第三方支付公司回归支付通道,摒去日益形成的清算功能。大部分人没仔细去研读管理办法,手机单日支付金额能否超过5000元,能不能买iphone6成为讨论的焦点。随后另外一篇释疑稿件出来,网购限制5000元系误读,很多人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哦,其实也不要紧的。

掩藏在安全、保险等的说法背后,《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基本条条是狠招。

无限提高账户门槛

按照《办法》规定第十六条,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的个人客户,以及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看起来没问题,事实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在开账户的时候,只能实现两种外部实名验证,那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因为手机号并没有完全实名制,所以暂时无法作为第三种实名认证渠道。

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想到第三种验证渠道可以低门槛覆盖所有人。如果采用不同的验证标准,那可以,你用毕业证,他用结婚证等等各种证明。然后第三方支付也要准备很多种验证渠道。

结论是,在接下来,没有开通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你可能很难再开通账户了,这增加的第三种验证方式,会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无法应对,或者增加很多麻烦。流程的繁琐会让很多用户退却。就像在网银支付时代,不断跳转的链接,超过五六次的反复验证,一半的用户无法走完支付流程就放弃了。

已经注册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也不要太得意,《办法》规定,如果不合乎规定的,在半年内必须整改。如果第三方支付找不到第三种验证方式,无法帮助用户解决证明“我是我”的问题,或者,需要非常复杂繁琐的流程,那结局就是,用户放弃开通第三方支付的账户。

如果你足够执着,对支付宝爱觉不累,那你可以准备好经过第三方验证的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或者经过民政局验证的婚姻证明,或者交管证明的驾驶证明,来开通支付宝账户。当然,这些流程比你直接去开个网银还要复杂。

这就是央行真正的目的,就是把用户倒逼回银行。给你解决方案,但事实上你做不到,或者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第三方支付吸引用户的优势本来是便捷,但现在却戴上镣铐,流程比在银行更麻烦,自然被限制在原地。

而建立账户是所有第三方支付产品的第一步,央行这次直接对着账户入手,基本是给第三方支付们建立了一个死局,尽管表面看起来不是这样。

希望本文央行出炉新规:发微信红包前必须证明“自己是自己”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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